經市政府同意,市政府辦公室于1月5日印發了《汕頭市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現就《行動計劃》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今年以來,黨中央、國務院持續密集部署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加強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發展新一代信息網絡,拓展5G應用,建設數據中心,增加充電樁、換電站等設施,推廣新能源汽車,激發新消費需求、助力產業升級。2020年4月20日,國家發改委首次明確了新型基礎設施的范圍:“新型基礎設施是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以技術創新為驅動,以信息網絡為基礎,面向高質量發展需要,提供數字轉型、智能升級、融合創新等服務的基礎設施體系。”因此,加快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是夯實長遠發展基礎、促進當前經濟增長、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
二、主要政策依據
《廣東省推進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三年實施方案(2020-2022年)》(粵府辦〔2020〕24號)。
三、主要內容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積極搶占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先機和新一輪產業布局高地,以信息基礎設施、融合基礎設施和創新基礎設施為載體,帶動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和新消費發展,著力培育數字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打造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新引擎,為汕頭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特區和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堅強支撐。
(二)主要任務
1.夯實信息基礎設施基石。包括加快建設5G網絡基礎設施、持續推進光纖網絡和數字電視基礎設施、推廣應用工業互聯網基礎設施、培育發展物聯網基礎設施、拓展空天信息網絡基礎設施布局。
2.超前部署創新基礎設施。包括部署建設大數據中心、布局人工智能基礎設施、培育區塊鏈支撐服務平臺、打造高能級科技基礎設施。
3.加速融合基礎設施建設。包括加快推進智慧充電設施建設、加快布局智能交通基礎設施、有序布局智慧能源基礎設施、加速完善新物流零售基礎設施、穩步推進智慧城市基礎設施、加快應用智慧民生基礎設施。
(三)保障措施
針對我市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面臨的堵點難點問題,制定了相應的保障措施。包括建立協同推進機制、強化規劃項目支撐、降低運營成本、保障重點項目建設、五是鼓勵企業搭建平臺、拓寬投融資渠道、加大人才支持力度等七個方面進行保障。
汕頭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15日